帝国如此,永夜自然也不会闲着,也试图在帝国内部搅风搅雨。一些埋藏多年的暗手,就此启动。
帝都,效外,一辆遮挡得严严实实的马车驶入了一座庄园。
马车早就被越野车淘汰,但是帝国上层却有不少人喜欢复古怀旧,所以在帝都和秦陆一些大城市中经常可以看到一些装饰精美的马车。凡是能用得起的,非富即贵。
庄园不大,却很是清幽,布置得动静相宜,步移景易,于平凡中见功夫,端的是大家手笔。
从马车上下来一人,看上去三十左右,面容普通,却自有一股出尘气息。
他一下车,就问:“贵客到了没有?”
下人回道:“已经在书房里候着了。”
“好,带我过去。”
片刻之后,他就来到书房,见一人已经在那里坐定品茶,一举一动,有种渊停岳峙之意。
中年人来到那人对面坐定,端起茶杯轻啜一口,道:“好茶!在其它地方可不容易喝到,你可要多尝几杯。”
那人一身黑衣,胸口以暗金丝线绣着飞燕图案。他看上似乎还不到二十,一张脸年轻得过分,也俊美得有些过分。他端起茶杯喝了一口,说:“确实不错,就是有点不够劲道。等你有机会到了我们那边,我请你喝最好的血酒。”
中年人微微一笑,道:“我恐怕消受不起。话说回来,贵方居然会派您这样的人物过来,实在是大手笔。您这种装扮,不怕树大招风吗?”
那年轻人轻轻一笑,道:“派我来,一旦谈不拢,才好逃啊!”
中年人道:“说笑了,我们已经合作多次,谈不拢就谈不拢,怎会有其它枝节?”
黑衣年轻人大笑,道:“和你们人族合作,不管过去合作了多少次,都得当成第一次合作才行。”
“谨慎些也好。贵方既然连您这样的大公爵都派出来了,想必是有重要事宜。此地不宜久留,有何事项就直说了吧。”
这黑衣人看上去年轻,实际上竟是血族的大公爵。他出现在帝都郊外,可说极为行险,一旦露出行踪,必会受到不计代价的追杀。当年哈布斯只是踏足西疆,行迹败露后惹出了偌大风波,现在可是进了帝国心脏之地。但恰也看出庄园主人的手眼通天,居然敢于做出此等安排。
血族大公爵道:“我家主人近日有所感应,发觉帝国宫中似有变化。”
“有什么变化也不是我等能够插手的。”
“我家主人的意思,只是提醒一下。毕竟我们以往合作得不错,你们可不要被内部的宫斗给干掉了。你们人族的宫斗,还是很有名气的。”
“这就不劳贵主上多操心了。”
血族大公爵道:“你是知道我家主人的,这一次,他想要一个人死。”
“谁?”
“赵君度!”
中年人城府再深,此刻也不觉变了颜色,道:“你说笑了。”
“这不是说笑。”
“贵主上难道是认真的?”
“自然是认真。”
中年人脸色凝重,正色道:“赵君度何许人也,你们在浮陆战场上多番谋划都杀不了他,想通过我等之手把他干掉,未免太异想天开了。”
“此事若成,好处自然也是大过天去。”
中年人深深皱眉,默了一默,才问:“什么好处?”
血族大公爵微微一笑,取出一把小巧玲珑的黄金匕首,刺入自己心口,然后缓缓拔出。匕首尖端,粘着一滴金色的血液。它通体浑圆,如同珍珠,和寻常血液迥然有异。
大公爵拿出一个精美小盒,将金色血液放入其中。黑色的缎面上,金色血液滚来滚去,若不仔细看,真会以为它是一颗金色珍珠。
“我的一滴源血,作为订金。”
中年人呼吸已经有些许的急促,目光盯着那滴源血一时没有移开。血族大公爵的一滴源血,若是给人族使用的话,可以造就一个能够成为荣耀侯爵的血族。能力倒在其次,关键在于血族悠长的性命。对于一些行将就木的老头子来说,这滴源血的价值无可估量。
而这,只是订金。
中年人抬头,目光锐利如刀,盯着大公爵,道:“你给我说实话,为何一定要杀赵君度?”
大公爵悠然道:“因为,他的青血,是开启新世界的钥匙。”
ps:看了看最近两天的书评,那么多人不喜欢八卦倒是有点意外。俺后面一本东方玄幻主线是一个八卦的门派,一堆八卦的弟子,从小世界八卦到了大世界,看来要扑?<!-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