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否认李浔的导演功力确实非比寻常,但要说其已经达到好莱坞最顶级导演的水平,其实也未必,狄士尼之所以要专程去华夏邀请李浔来执导电影,原因除了是李浔确实很厉害外,深层次的原因未尝没有想靠李浔打开华夏市场的想法。
超级英雄电影虽然上限极高,可电影投资同样往往非常巨大,最顶级的超级英雄电影的投资规模甚至会达到七八个亿甚至十个亿,投资巨大就意味着风险巨大,一旦票房失利,就是狄士尼也要伤筋动骨,曾经的好莱坞有八大电影公司,现在就只剩下了六大,其余的那两大就是分别被两部投资巨大的电影一波送走的,所以这次狄士尼才不敢不慎重。
他们的打算是,争取让新电影在北美市场收回全部制作成本,然后海外市场的票房就全都是赚的。那么问题来了,如今北美之外的电影市场谁是老大?
当然是华夏!
华夏电影市场的规模已经无限接近于北美电影市场,也就是说,狄士尼这次的豪赌要靠北美市场做到不输,但到底能赚多少,就要看其在华夏市场的表现了。
那么如今华夏市场电影圈影响最大的人是谁?
李浔!
狄士尼在调查后发现,李浔这人竟然兼具超级明星和超级导演的双重特征,如果能请到他,就等于同时请了一个在华夏有着巨大影响力的巨星和一个有巨大影响力的大导演——这就等于给狄士尼这部新电影在华夏市场的表现打上了一个双保险。
而且最最关键的是,李浔在华夏电影市场已经连续三次拿下票房破50亿超好成绩,尤其是《战狼》!没错,狄士尼最终下定决心要请李浔,电影《战狼》也是一个关键因素,就比如狄士尼的总裁迈克尔,他耐心看完《战狼》后很快就得出了结论——这就是一部及格水平的作品!
可就是这部及格水平的作品竟然仍然在华夏市场拿下了55亿票房的超高成绩,这只能说明一点——就是华夏的观众实在是太爱李浔了!
而且《终结者2:审判日》在北美近10亿美元的成绩也让狄士尼相信,李浔不但能保华夏市场,即使北美市场,其仍然是非常合适的人选之一。
明明掌握着最多的超级英雄版权,可大火的超级英雄电影却偏偏都是贱卖出去的那些,狄士尼自己愣是开发一部失败一部,这次终于拿回了被其他公司开发大火《火焰侠》版权,狄士尼这次准备以此为契机,用老英雄带新英雄,最终建立起真正的超英电影宇宙!
为了这个野心勃勃的计划,李浔的“狮子大开口”似乎也没那么难以接受了。
“什么?狄士尼竟然答应了?遭了,要少了!”
早晨,李浔和戴盈一同来到公司,还在半路就被激动不已的向东拦了下来,然后向李浔和戴盈通报了狄士尼方面的答复。
简而言之,2000万美元底薪,对方答应了;全球票房百分之五的分成,对方竟然又答应了!
这下可真的让李浔有些意外了,几人来到李浔的办公室,女秘书沏好茶后退出,沉默片刻之后,就连戴盈都劝李浔接下,并说了很多接下的好处,有对公司的,也有对李浔自己的。
向东、张伟等更是目光灼灼地看着李浔。
李浔自己也在认真思考接下这部电影的可能性。
说实话,经过多年的实践,李浔自认现在的自己确实已经是一个优秀的导演,可如果和世界顶级导演相比,他还是有些心虚的,毕竟到目前为止,他所拍的电影还都是有作业可抄的,可狄士尼的《火焰侠》却显然不在此列。
问题是,离开了抄作业,他的水平驾驭的了这部注定投资巨大的电影吗?
或许能,或许不能,说实话李浔没有把握,但越是如此,李浔就越是跃跃欲试,他把这当做是对自己的一次考验。
思考片刻,李浔对向东交代道:“你和布雷特尼先生再谈一次,请转告他,我还有一个小小的请求,我想要自由修改剧本的权利,还有,最后的剪辑权也要给我。”
向东心说这是小小的请求?李总你真的了解你的这两个要求到底有多过分吗?他忍不住提醒道:“董事长,这不合好莱坞的规矩,在好莱坞,就是再大牌的导演,也轻易不会获得这两项权利,资本不喜欢不确定性,而您这次的要求却充满不确定性。”
李浔点头表示同意道:“资本最喜欢听话的工具人,可我偏偏最不喜欢当工具人。”
“那好吧,我约个时间和布雷特尼先生再谈一谈。”向东最后说道。
这时李浔突然又有了点新的想法,他脑海里的超级英雄电影比这个世界的超级英雄电影可精彩的多了,这些电影他迟早是要拍出来的,那么他为什么不利用这个机会为自家的超级英雄打个前站呢?
比如,在《火焰侠》中让蜘蛛侠、钢铁侠、蝙蝠侠、绿巨人、黑寡妇们露个脸?
等《火焰侠》在全球大获成功,自家的超级英雄也就坐着顺风车在全球观众面前漏了回脸,到时候等机会成熟,自己再将这些超级英雄电影一一拍出来,最后组成自家的超级英雄宇宙,这些英雄就有了天然的观众粉丝,等于平白无故省下了无数的广告费用,甚至这种知名度是多少广告费也换不来的。
但要这样做还有一个至关重要的前提,那就是这些露脸英雄的版权要完完全全属于浔盈。
于是李浔再次叮嘱道:“还有一点,我想要创作一些原创配角的权利,而且这些原创配角的版权要完全属于我方。”
“导演!”向东欲言又止。
李浔笑道:“有话直说。”
“好的,李总,您这要求别说狄士尼,就是我听了都觉得有点过分。”向东半开玩笑半认真道。
李浔也点了点头回道:“我也觉得自己很过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