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卷 第八章 大明海运(1 / 2)

朱慈炅所想出来的君主制宪跟后世普遍采用的君主立宪有很大的区别,他知道,所谓君主立宪其实是君主被立宪,也就是君主被宪法所制约,名义上虽然还是一国元首,实际上权力已经被剥夺的差不多了,有的甚至一点权力都没了,纯粹就是个摆设。

他当然不想自己被立宪,但是,封建君主制已经不适合现在的大明,如果不改变,就算他不被立宪,他的子孙后代迟早会被立宪,到时候很有可能又是一场腥风血雨,这也不是他想看到的。

所以,他想到了君主制宪,也就是君主掌握立法权,制定宪法和法律,再由各级官员去执行。

这个君主制宪与君主立宪最大的区别在于制宪是君主主动制定宪法和法律,而立宪则是别人制定宪法和法律来约束君主。

主动制宪与被动立宪有很大的区别,主动制宪还能最大保留君主的权力,被动立宪那就只能由别人说了算了。

人都有私心,当上皇帝之后,还让主动他放弃手中所有权力,任人摆布那是不可能的。

朱慈炅也不是圣人,他也有私心,享受了至高无上的皇权之后让他主动放弃所有权力那也是不可能的。

他也知道,封建君主制已经不适合大明的发展了,改变是必须的,必须适度的放开一些权力,才能更有利于大明的发展。

不过,有的权力却绝对不能放手,一放手他就完蛋了,像军权、官员任免权、经济决策权等等这些绝对不能放手,像行政权、司法权这些权力,在制定了约束性的法律之后,大可放手给各级官员,反正官员都是他任免的,谁不行就换掉,这样就不会出什么大问题了。

当然,为了防止自己的后代中出现一个阿斗太子,把大明整的乌烟瘴气,有些东西是不能随便让后人改动的,这些就是宪法,这部分,必须在他手里面制定并完善,以后,没有特殊情况,谁都不准改!

要制定一部适合大明的宪法是一个庞大的工程,不是一两天就能制定好的,而且他还不能去问别人,或者组织人开会商议,因为谁都没有他后世的经验,不知道将来会发生些什么。

他绞尽脑汁考虑了几天,宪法初稿还未完成,工部尚书毕懋康却找上门来。

原来,那天开会朱慈炅让他制定的水路运输章程,他已经拟定好了。

朱慈炅一看他制定的章程,不由对其刮目相看。

毕懋康制定的与其说是一个章程,还不如说是一个公司的组建草案。

他所写的章程其实就是一个远洋运输公司成立的流程,甚至连这个公司的名字他都取了,就叫大明皇家海运公司!

朱慈炅很是夸奖了他一番,然后便按这个章程开始组建大明皇家海运公司了。

不过在组建之前,有个问题必须解决,那就是毕懋康并没有提大明皇家海运公司的负责人,不是他没有人选,而是因为这个公司是皇上的,人选自然要由皇上来定。

朱慈炅想了想,很快就想到一个合适的人选,这个人就是施大瑄。

话说一个海盗头子,招来负责大明皇家海运公司合适吗?

朱慈炅认为,很合适,因为施大瑄很听话,不管叫他干什么,他都无怨无悔的去干,像上次在南亚,他明明已经金盆洗手了,郑芝龙一声招呼,他立马丢掉手上的生意,重操旧业,当起了海盗。

要知道,那个时候让他去劫的可是英法荷的武装商船,而且,有时候还有反哈布斯堡联盟的海军保护,可谓危险之极。

他还是义无反顾的上了,而且,他的手下也为此付出了巨大的牺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