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吾有虎将(2 / 2)

纵兵夺鼎 夺鹿侯 2672 字 10天前

高览的丈五长矛自燕北抬手时便已经提了起来,随着酒糟鼻子屠仆骨起身,铁矛便宛若一道黑色流光直奔其喉咙而去,随后三十斤混铁矛在高览筋肉盘虬的力量控制下纹丝不动地定在屠仆骨身前,反射寒光的矛锋紧紧贴着屠仆骨的脖颈,在其脖间划出一道血线,却并未伤其性命。

只一矛,屠仆骨所有的怒火都被磨砺锋锐的铁矛头掐熄了苗头,一时间瞪大眼睛使劲缩着下巴看着颌下的铁矛头,不过这种惊恐的面容仅仅是一瞬罢了,眨眼便从屠仆骨脸上掩去,又是呛啷啷一声,未完全出鞘的青铜弯刀全都缩了回去,大酒糟鼻子一撇脸,看着燕北瓮声道:“我打不过他,要杀……便杀吧!”

从屠仆骨拔刀到高览挺矛,再到屠仆骨收刀,不过只是数息之间的事情,甚至有个鲜卑部落的小首领起先被屠仆骨拔刀吓得掉在地上的食刀还未捡起,这一场纷争竟已结束了。

“痛快!”燕北挑了挑眉毛,再度抬手让高览将铁矛收起,也不管这个叫屠仆骨的酒糟鼻子一脸悍不畏死的模样,反倒一把抓过盛着半壶奶酒的酒壶高高扬起,摘了头上沉重的铁兜鍪昂着下巴问道:“敢向吾拔刀,豪壮之士!却不知敢与吾饮酒吗?”

这一下子惊得一帐围着火堆坐满的鲜卑部落首领各个愕然,不都他娘的说汉人重礼么,怎么这汉人将军见屠仆骨如此无礼反倒还请喝酒了?

莫非这人,其实跟咱一个样,也是个蛮汉?

他们不知道,燕北这是故作姿态,他脑海里所有与胡人打交道的经验都来自于胡人里的下等牧民,跟部落首领同帐吃食这是头一遭!既然不知道如何才能让他们高看,那索性就学比他们地位更高的胡人呗!

人们往往会敬服于从自己自信的方面完全超越的人。你重义、我比你还重义,是以孔夫子二桃杀三士;你大气、我比你还大气,是以廉颇蔺相如可将相和;而今日,这些鲜卑胡族豪迈,那燕北就要比他们更豪迈!

他这一套,完完全全是照搬在甄氏邬堡中他与潘兴决斗时乌桓峭王苏仆延的做派,到现在看来燕北学的还不错。

也就是燕北如今读书还少,若他再多看上两年书,兴许就知道在先秦末期起义蜂起,高皇帝在鸿门时为项王所宴,持盾冲入宴中的勇士——先汉舞阳武侯、大将军樊哙,当时便被项王问过相同的一句话。当时樊哙的回答是“我死都不怕,还怕喝酒?”

不过屠仆骨没这么答,看他的酒糟鼻子就知道这是个善于饮酒乃至贪酒的角色,所以他咧嘴笑了,端起自己面前盛满浑浊酒液的大瓮对燕北说道:“打我打不过他,喝酒……别看你是将军,可不是我的对手!先讲清楚,喝醉了可不要怪我!”

“嘿,谁还没放肆醉过几次呢?不过最好别让我喝醉,上次喝醉时燕某在巨流河刀斩栏杆,砍了幽州刺史!”燕北怪笑一声,起身端着酒壶与屠仆骨的酒瓮一碰,接着仰头便向口中灌了几大口,离了唇边发现这屠仆骨还真一个劲儿扬着脑袋喝上了,倒是素利看他的眼神有些不同,燕北也不拼酒,盘腿往狼皮垫上一坐,探手对屠仆骨比划了一下高览说道:“你打不过他这太正常了,高校尉是燕某军中武艺最强者,燕某在他手底下也过不了五个回合,没什么丢人的!”

这一下子,一众部落首领更是小声交头接耳起来了,不过众人所重视的方向不同。如素利更看重燕北好似不经意间透露出刀砍幽州刺史的事儿,而更多的部落首领则将目光在燕北与高览之间流转,两万兵马军中武艺最强者……那一矛制服以勇称名的屠仆骨也就不是那么不能接受了。

屠仆骨更是没心没肺地抱着酒瓮做到燕北身边,恭恭敬敬地问道:“将军,塞外都说汉人最重礼节,就连那些汉地来的商贾见每个人时都有一套复杂的礼仪,怎么我看将军好像并非如此?”

一众部落首领看着燕北,心里都在琢磨同一个意思,虽然他们绞尽脑汁也想不出‘气度’这个词。刚才燕北坦然承认自己武艺与那个一矛制服屠仆骨的高校尉相差甚多,那一刻他们在燕北身上所见到的磊落与坦荡,是在好勇斗狠的胡人身上看不到的。

每个部落首领都恨不得告诉所有人自己就是整个部落最勇武的人,可好像燕北这样,给人感觉非但不坏,反倒让人更觉亲切与重视……毕竟燕北仍然坐在狼皮垫上拿着精致小刀插着肉往口中送,而方才大展身手的高览仍旧持矛在他身后立着。

无悲无喜。

“行了,阁下,我们还是说些正事吧。”

燕北摊开双手,跪坐在狼皮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