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无道要了一瓶人头马,找了一张桌子坐了下来,看了一眼伊芙的,也给她倒了一杯,然后自个开始喝了起来。
这个时间点,酒吧还不算热闹,台上有一支摇滚乐队在表演着,主唱的是一个长头发的年轻人,拿着话筒在鬼哭狼嚎的,台下是一大片他的迷妹,看得出来这个长发男在这里还是很受女生的欢迎的。
叶无道也瞥了这个长发男一眼的,这个长发男是一个长得很帅气的小鲜肉,难怪会吸引这么多的谜妹捧场,估计这酒吧的生意这么好,有一大半都是他的功劳。
不过他的唱的歌的确不咋地,起码在叶无道听来,更像是噪音,叶无道虽然不擅长唱歌,但他好歹也是有名气在外的,汪诗颖,郑慧她们都是有天籁之音极具音乐天赋的人,叶无道他纵使不是很会唱歌,但是他也是懂得欣赏。
不过在这种地方的酒吧,估计也不会是什么大明星的,要是唱得好的话,也不会在这个地方混的了。
而叶无道也无所谓,反正他不是来听歌的,不喜欢听不听就是了,只是喝着杯中酒,在思索着自己的心事,也没有注意到,台上那个摇晃着脑袋的摇滚青年,一双眼睛死死的看着伊芙的,就差还没有流哈喇子的了。
在舞台上面嘶吼着的长发男,在叶无道和伊芙一走进来的时候,他就已经注意到了伊芙了,确切的说,这酒吧里面的男人不注意到伊芙的是极少,大部分的人不是暗里偷看,就是明里明看的。
何况伊芙还很高挑,身材凹凸有致的,身高一米七五左右,穿着一件深v的裙子,加上脚下那双,价值起码超过了十万美元的高跟鞋的话,她的身高差不多得有一米八左右,身材的比例就秒杀了华国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女人。
更何况她还是一个五官深邃的金发大美女,只要男人不是个瞎子,估计都会多看她几眼,都会被她所吸引。
原本真正舞台上面演唱的长发男,突然拿着电吉他从舞台上面走了下来,一路穿过那些迷妹,直接来到了伊芙的面前,并且在她的面lo了一段优美的音乐,然后绅士款款的对伊芙弯腰打了一个招呼。
“这位优雅而美丽的女士,请容许我介绍一下自己,我叫堂本杰,你可以叫我杰克,我是这间酒吧的歌手兼老板,欢迎你的光临。”
这个长发男潇洒的跟伊芙搭讪着,合着他不仅是歌手,而且还是这酒吧的老板,难怪会有这么多的迷妹。
而伊芙只是慵懒的看了他一眼的,然后对他露出了一个微笑来,露出了一口整齐的贝齿,算是跟他回应了一下,尽显优雅和贵气的。
什么酒吧老板,摇滚歌手的,这种人,伊芙又岂会把他放在眼里的,要不是叶无道在身边的话,要保持仪态,恐怕伊芙只会给他一个白眼。
就这种家伙,放在欧洲,连靠近伊芙身边的机会都没有,除非他想要做伊芙的食物了。
而这个堂本杰要是知道眼前这个,把他迷得死去活来的金发美女,是一个吸血鬼的话,恐怕早就被吓得屁滚尿流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