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歼敌三百(2 / 2)

赵云虽然不会练兵,但练出来的这些人也不是完全没用。起码令行禁止是做得到的,他再怎么不会、不懂,也知道军队的原则,第一、服从命令,第二、服从命令,第三、还是服从命令!

而且他的士兵,体力非常好,这方面赵云还是很懂得如何训练的,只是战斗力和互相之间的配合,远远不如高顺练出来的兵而已。

可是三家之人所带的兵,也只是普通的府兵。所谓府兵是什么

那就是招募过后,穿上铠甲,拿上武器,就是府兵了。平时的训练和正规军队比起来,简直就是天壤之别。

若有一个将领带兵,一百正规军就可以完虐五百府兵!

所以,有高顺和赵云带领,六百人围歼三百人,简直就是轻松加愉快。

他们所选定的集合地点,刚好就是东边那一路人返回的必经之路,等他们走到这个位置的时候,其他三路的人距离这里最少也有三十里距离,不可能听到喊杀声和在短时间内接到消息。

而且全都是步兵,赵云不会放跑一个!

当那一路府兵路过埋伏地点时,赵云一马当先冲了出来,口中高喊:“杀!”

高顺立刻带着麾下人马冲出,喊杀声四起,三百府兵立刻慌了神。

为首之人惊声大叫:“你们是何人”

赵云冷笑一声:“要你命的人!”

说罢,手中长枪一刺,那人立刻落马,脖子被赵云一枪刺穿。

高顺带人杀到,手中战刀一挥,立刻就有两名府兵死在他的刀下。

冲在最前方的,是高顺所训练的一百精兵,手起刀落,只砍脖子!

除非遇到生命危险,才会不惜代价砍杀其他地方,毕竟他们这一战,是为了抢夺对方的铠甲而来,杀人只是顺带的而已。

如果砍在铠甲上,损坏了铠甲,那就得不偿失了。

所以赵云和高顺根本没有让士兵们练手的意图,他俩一左一右,在敌军之中冲杀起来,凭他们的武艺,打杀这些人简直如同砍瓜切菜一般简单。

再加上赵云一开始就将他们的主事人,也可以说是“将领”给杀了,本就是乌合之众,此刻又无领头之人,三百府兵根本扛不住冲击,极短的时间内就损失了一百多人,剩下的一百多人立刻丢掉了武器,高喊“投降”!

赵云举起长枪指天,战斗结束,一百多人束手就擒。

而后,在他们惊恐的神色之中,赵云一声令下,放弃反抗的俘虏们立刻被斩杀!

对于这种跟随三家来保护山贼的人,赵云没有丝毫客气,更无一点怜悯,杀了就杀了,根本没有半分波动。

这是助纣为虐!这种人杀了之后,他心里没有任何负担。

战斗从开始到结束,还不到半个小时,有赵云和高顺带领,又是埋伏之下突然杀出,府兵们也无半点斗志,有这种结果不足为奇。

一战下来,三百具铠甲损坏了大概十多件,其他全部完好无损,特别是最后屠杀的一百多人,全都是脖子被砍断,头盔和铠甲没有任何损耗。

歼敌三百,缴获武器三百、铠甲近三百,还有他们随身携带的十日粮草,而赵云这一边的伤亡还不到三十人,其中十七人战死,十三人受伤。

十比一的战损比例,又是一次大胜!